12月20日,婁底市召開大會部署“雁過拔毛”式腐敗問題深化整治暨村級財務清理整頓工作,決定實施“五項”舉措,深入推進“雁過拔毛”式腐敗問題整治“三年計劃”。
2016年4月,婁底市從實際出發(fā),確定了“雁過拔毛”式腐敗問題專項整治工作“三年行動計劃”、“四零目標”的整體思路。即專項懲治分三年推進,第一年重在懲治查處,集中力量開展“攻堅戰(zhàn)”、“殲滅戰(zhàn)”,形成強力震懾;第二年重在整治規(guī)范,在嚴厲懲處的基礎上開展項目清理“回頭看”,注重整章建制,加強監(jiān)督檢查,推進標本兼治;第三年重在鞏固提升,嚴防問題反彈,實現黨的惠民政策與群眾“零距離”,專項資金“零截留”、村級財務“零接待”、違紀違規(guī)“零容忍”。
開展專項整治以來,重點對全市175個涉農、扶貧、民生領域項目資金進行了清理,涉及資金83.5億元。截止12月15日,全市共發(fā)現“雁過拔毛”式腐敗問題線索792件,立案355件處理484人,移送司法機關41人,追繳清退違紀金額1163.44萬元,下發(fā)通報15期,曝光典型案件101起。嚴厲懲處了腐敗,贏得了群眾的認可,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為深入推進2017年度“雁過拔毛”式腐敗問題專項整治第二階段“深化整治、整章建制”工作,婁底市緊緊圍繞“職能部門怎么用好權、基層組織怎么用好錢”兩個關鍵問題開展工作,決定從五個方面著力:一是全面開展專項資金清理“回頭看”。要求4月底前,既對2016年度全市各類涉農、扶貧、民生項目資金進行全面的清理清查,又對2013年至2015年度的項目資金,認真開展專項清理整治“回頭看”,挖掘問題線索,加大查辦力度,形成高壓態(tài)勢。二是全面推行村“兩委”換屆前的村級財務清理。3—5月,是婁底“并村并賬”后第一次村級組織選舉,矛盾多,焦點就在村級財務。為此,婁底市下發(fā)通知,明確要求在3月1日村“兩委”換屆前,對全市所有建制村財務進行清查審計,并按規(guī)定公示,接受群眾監(jiān)督,發(fā)現問題早處理,實現“并村并賬”和村“兩委”換屆平穩(wěn)有序。三是全面實施村級財務“零接待”。3月1日前,在全市推行村級財務“零接待”制度。嚴禁在村級財務中開支公務接待費。四是完善“村財民理鄉(xiāng)監(jiān)管”制度。結合村民委員會換屆,進一步完善“村賬民理鄉(xiāng)監(jiān)管”制度,重點是要在村級監(jiān)督委員會成員的選舉產生、規(guī)范管理、待遇報酬,村級報賬操作流程、具體要求以及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的力量配備、經費保障、業(yè)務培訓、工作職責等關鍵環(huán)節(jié)進行規(guī)范。同時積極探索規(guī)范村級財務“全公開”制度,真正做到讓村干部清白,讓老百姓明白,從根本上解決基層組織“怎么用好錢”的問題。五是規(guī)范涉農項目申報和資金管理制度。要求由市發(fā)改委和市財政局牽頭,在2017年4月前,分別出臺《婁底市涉農、扶貧、民生項目申報管理(暫行)辦法》、《婁底市涉農、扶貧、民生項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等制度,積極探索涉農項目資金捆綁整合、村級工程項目招投標、微小權利規(guī)范運行等制度,從根本上解決職能部門“怎么用好權”的問題。
婁底市委對專項整治工作非常重視,把它作為“一把手”工程來抓,一是明確各級黨委是本地區(qū)專項整治的牽頭主體和責任主體,黨委書記為第一責任人,各負其責,壓實各級責任人的責任,層層傳導責任壓力。二是建立工作機制,堅持“一月一報表、一季一調度、半年一分析、全年一考評”的工作模式,健全和強化督查、督辦、交辦機制,把“雁過拔毛”式腐敗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開展情況作為黨風廉潔責任制建設考核的重要依據。三是加大督查和問責力度,發(fā)現問題及時查處問責,以鐵的紀律保障專項整治工作順利推進,圓滿實現“三年計劃”、“四零目標”。(黃首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