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假期已經過去了半月,當由一盤青島大蝦醞釀的輿論風暴逐漸平息之后,也是時候該認真回頭看看,除了富有娛樂精神的網絡段子之外,這場席卷全國的熱議是否還給我們沉淀下了什么有價值的思考。
在青島大蝦事件中,先是投訴無門把人逼上微博,再回頭讓微博倒逼著將事件嚴肅處理,這樣的場景在近些年來的不少熱點事件中多有上演。當然,微博、微信等網絡社交媒體的出現,讓輿論監(jiān)督有了更低的門檻和更廣泛的參與空間,這無疑是值得肯定的好事。但是,當我們仔細觀察諸如“青島大蝦”這一類的社會熱點時,會發(fā)現其實它們本不應該成為熱點,因為對于這一類糾紛的解決有一整套完整的制度設計加以保障——如果正常的投訴和處理程序暢通無阻,那么它們就根本不必再以消耗公眾關注度這種“大炮打蚊子”的極端方式來解決。
把正常的投訴逼上微博,是一種失職。正是一些部門在職能上的缺位讓微博干了政府該干的事情。此次事件反映出,消費者維權的問題還非常突出。很多地方的投訴熱線不暢通,甚至形同虛設,老百姓投訴無門;有的地方職責分工交叉、權責不對稱,一旦出現棘手的糾紛就推諉扯皮;消協組織普遍弱勢,滿足不了消費者維權的需要;司法領域消費維權還是成本高昂,讓老百姓視“打官司”為畏途……這些正常渠道的不通暢,都會為輿論事件埋下隱患。
推而廣之,不少的信訪事件又何嘗不是如此?多少信訪事件的起因不過是一些微不足道的小糾紛,可是一旦溝通不暢、處理不當就會演變成情緒上的對立,讓信訪人因為“咽不下這口氣”而不斷上訪或訴諸輿論。規(guī)章制度就擺在那兒,如果各級信訪部門能及時協調,各個責任單位能夠依法處理,相信大量矛盾都可以在基層就地化解。
每次類似事件的發(fā)生不能隨著輿論的逐漸平息就好了傷疤忘了疼,它們留下的教訓或許只是“政府必須把制度落實到位”這么簡單,可是做起來卻是一件需要久久為功的難事。希望由此次事件得來這些教訓的代價不要白費,相關部門能夠真正從中反思。